学员培训告知事项
1、不得酒后参加驾驶培训;
2、身体不适者不得参加练车;
3、未轮到上车实操时,必须等候处等候,不得在练车场内走动、逗留、围观;
4、不得带小孩来校练车;
5、来校练车的途中,要注意个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,谨防意外发生;
6、在校练车期间,自行保管好个人物品,谨防丢失;
7、理论考试未通过者,不得参加实操培训;
8、练车期间不得穿着拖鞋、高跟鞋等不利于操作的服装;
9、练车期间,务必听从教练员的安排,不得争先恐后;
10、未经教练员允许,不得私自启动教学车辆;
11、学员个人的摩托车、自行车等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区。
所有学员必须认真阅读并务必遵守以上告知事项内容。
桂林市北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
2019年9月15日